各中学、中心校,县职业中专、一职校、实验小学、县直幼儿园:
县语委办定于12月下旬组织一次普通话水平测试,为保证测试工作的正常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测试时间:
2007年12月22日—23日上午。
2、测试地点:
县实验小学。
3、准考证的领取:
(1)时间:12月12日—19日。
(2)地点:县教育局基教股。
(3)在职中小学教师的准考证由各中学、中心校统一领取发放,社会生凭本人身份证领取。
4、其他:
(1)各考生参加测试时,务必要携带身份证、驾驶证等有效证件,所持证件必须有本人相片、证件上的名字与普通话准考证的名字相符。
(2)本次测试的成绩及等级证书将于测试后一个月左右下发。
灵 山 县 教 育 局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