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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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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灵山县2008年小学六年级教学质量检测方案 |
| 作者:佚名 来源:灵山教育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年05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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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教研[2008]6号
根据《钦州市2008年小学六年级教学质量检测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组织2008年小学六年级教学质量检测。具体检测工作方案如下: 一、 检测对象:全县小学六年级学生。 二、 检测内容和范围: 人民教育出版社九年义务教育六年制教科书语文、数学。以六年级内容为主。 三、检测科目、赋分和检测时量: 小学六年级语文、数学两科,每科满分100分;语文检测时量为120分钟,数学检测时量为90分钟。 四、检测时间: 语文:2008年7月4日9:00-11:00 数学:2008年7月4日14:00-15:30 五、检测组织工作: 1、命题:由市教研室组织小学语文、数学学科研究中心组成员统一命题(命题模式:半封闭式)。 2、考试: 检测工作由县教育局统筹,考点中学、各中心校共同组织实施。 (1)小学六年级的检测工作由县教研室负责组织,监考、考务工作原则上由各个县镇共管中学负责【灵城镇(含实验小学)由灵城一中、三海中学负责,实验中学协助(灵城一中负责实验小学、灵城二小、灵城三小、灵城四小,其余小学由三海中学负责);新圩镇由新圩中学负责,那隆镇由那隆中学负责,陆屋镇由陆屋中学负责,武利镇由青云中学负责】,中心校协助。 ①报名工作 报名时间定于5月22日至5月27日,参检率要求达到100%。 报名工作原则上由县镇共管中学负责。参加检测的毕业生在所在学校集体报名,中心校汇总确定检测点设置及核准报名人数后,再统一向负责检测工作的中学办理检测点设置及报名手续(私立小学的毕业生,以校为单位到所在镇中心校报名。灵海学校到灵城中心校报名)。 负责检测工作的中学请于5月28日前将本镇参加检测的考点设置及参检人数按要求上报县教研室(统一用电子表格,发到邮箱:gxlaojingling@tom.com或gxlaojingling@126.com)。县教研室于5月30日报市教研室。 本通知精神由各镇中心校负责传达到所在镇的私立小学(灵城中心校通知灵海学校)。 ②检测点设置、试室和检测号编排 公立小学的学生在本校参加检测;分校的学生原则上到主校参加检测;私立小学的学生,到所在地公立小学参加检测。 监考员原则上由本镇小学毕业班教师担任,由负责检测工作的中学和中心校共同确定。每个试室安排两名监考员(三校以上异校交叉)。考点中学每个检测点派出两名巡视员,巡视检测情况,并负责护送检测卷。县教育局届时派出巡考员到各镇巡查。 试室编排:各镇检测中学考务员按本镇各检测点人数来编排各检测点的试室顺序号、学生检测号。 每个试室原则上编排30人(村小40人以下,只安排一个试室),学生单人单桌参加检测。 检测号采用六位数。 第一、二位为各镇代号,各镇代号为: 灵城01 石塘02 武利03 烟墩04 旧州05 新圩06 那隆07 佛子08 平山9 丰塘10 平南11 沙坪12 太平13 陆屋14 三隆15 檀圩16 文利17 伯劳18 第三、四位为试室顺序号,全镇从镇中心小学01试室编起,至最后一所村小的最后一个试室。 第五、六位为检测生顺序号,各个试室都是从“01”编到“30”号(40人以下的村小,最多可编40人),不足30人的,有多少个就编多少个检测号。 负责检测工作的中学要按上述规定编号,并将试室、检测号于检测前3天在各检测点公布,通知到学生本人。 负责检测工作中学的考务员要将本镇参检学生按《检测成绩登记表》式样要求制成电子表格。同时,于6月15日前须将电子表格发送至县教研室(邮箱:gxlaojingling@tom.com或gxlaojingling@126.com)及本镇中心校。评卷、登分结束后,县教研室将学生《检测成绩登记表》发送至各检测中学、中心校;《检测成绩登记表》中的内容,任何人不能随意更改。 ③检测的组织、领导及安全保密工作 各镇要高度重视小学六年级调研检测工作,要成立由分管教育的镇领导和中学校长、中心校长组成的检测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镇的检测工作。 7月3日下午,各负责检测工作的中学要认真组织培训监考员。要严格检测纪律,抵制、杜绝检测的不正之风。各检测点要对安排的各个试室认真检查,有危险的教室不能用作试室。各小学要认真做好检测各环节的安全工作(尤其是考试前后的往返以及中午在校休息期间的安全组织工作),严防各种事故发生。 负责检测工作的中学要做好检测卷保密工作。检测卷必须存放在双锁保密柜内,每天二十四小时有两人以上值班看守,严防检测卷泄密丢失。请负责检测工作的中学7月2日到县教育局领取检测卷, 7月4日上午八时前考点中学派出的巡视员两人同时护送检测卷到达检测点;检测结束当日,各负责检测工作的中学仍派两人将本镇检测卷护送交县教育局(具体交接地点另行通知)。 3、评卷: 小学六年级试卷由县教研室组织集中阅评(评卷、登分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六、检测费用 1、监考、评卷、登分等考务工作的费用和旅差费由各镇中小学自理。 2、检测费在公用经费中列支,不得向学生收取。
附表:1、钦州市2008年春期小学六年级教学质量检测人数统计表 点击浏览该文件 2、钦州市2008年春期小学六年级教学质量检测成绩登记表 点击浏览该文件
灵山县教育局 二00八年五月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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