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的《灵山县教育系列聘任高、中级教师职务计分办法》
一、职务计分(任现职)
1、灵山中学、教师进修学校校长、党支部书记、县教研室主任10分。
2、灵山中学、教师进修学校副校长、党支部副书记、县教研室副主任、县招生办副主任、普通高完中校长、职业中专校长、初级中学校长、中心校校长、实验小学校长、县直幼儿园园长、县教育工会主席、教育局股长8分。
3、普通高完中、职业中专副校长、主任、团委书记,教师进修学校主任、初级中学副校长、中心校副校长、实验小学副校长、初级中学党支书、中心校党支书、县直幼儿园副园长、教育工会副主席、县教育局副股长、县少先队总辅导员6分。
4、普通高完中、职业中专、教师进修学校副主任,初级中学正副主任、团委书记、镇级少先队正副总辅导员、小学正副校长、县直幼儿园主任、实验小学主任、中心校领导机构的其他编制成员、镇中心幼儿园正副园长、教育局、教研室其他干部5分。
5、中学(含职业中专、普通高完中、教师进修学校及其他初级中学)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工会主席、实验小学副主任、县直幼儿园副主任、小学正副主任、镇中心幼儿园主任、少先队大队辅导员、中心校工会主席、县直小学、幼儿园工会主席4分,高中备课组长、中学、中心校会计、工会副主席2分。
二、获得“21世纪园丁工程”骨干教师培训合格证书计分
A类:8分、 B类:5分、 C类:3分
三、学历计分
1、在中学(含教师进修学校、职业中专)任教的教师或其他人员,66年9月前中专、高中毕业2分; 专科毕业4分; 本科毕业7分; 研究生毕业10分。
2、在小学、幼儿园任教的教师或其他人员,66年9月前高中毕业2分; 中师毕业4分; 大专毕业7分; 本科毕业10分。
四、教龄计分: 每年教龄5分。
五、教学奖计分(获得现任职务资格前5年算起计分)
1、小学毕业检测、中考、高考奖计分:
镇 级(或各中学、县直学校、幼儿园校级奖,下同):一等奖8分; 二等奖6分; 三等奖4分; 进步奖2分。
县 级:一等奖10分; 二等奖8分; 三等奖6分; 进步奖4分(如奖状是排名的,前一、二名为一等奖,三、四名为二等奖,其余为三等奖,下同)。
市 级:一等奖12分; 二等奖10分; 三等奖8分;进步奖6分。
2、小学毕业检测、中考、高考优秀科任教师奖计分:
镇 级:5分; 县 级:10分; 市级以上:12分。
3、非毕业班教师期末考试教学奖计分: